北京师范大学昌平附属学校初中部室内文化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19-06-19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57 打印本文

北京师范大学昌平附属学校对“初中部室内文化建设项目”中所需货物及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北京师范大学昌平附属学校初中部室内文化建设项目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高教园北三街5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本次采购控制金额:49.5

采购内容:简要规格描述:教室及教室外走廊部分、西侧连廊年级组文化区、1-4层读书角阅读空间文化建设。

二、合格投标人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3、在“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被执行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被列为失信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

4、投标人要提供做过的同类项目业绩及完善的售后服务承诺;

5、项目整体实施方案;

6、资格审查:企业递交投标文件之前,采购人初步审查。(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需要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3)最近三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或由社保中心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最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纳税有效凭据(按月纳税),或上年度纳税的有效凭据(按年纳税)或相关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有效证明文件。

(报名时提供以上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经采购人审查后归还,复印件校方留存)

1)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才能参加本次磋商;

2)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式;

3)本次询价对未中标单位不给予经济补偿。

三、报名截止时间: 201971

四、磋商时间: 201972日上午9:30

五、磋商地点:北京师范大学昌平附属学校小学部三层会议室

    要求:项目文本需提供正本、三副本,且文本需密封无损盖章。

六、磋商答疑:

凡对本次询价提出询问,请与北京师范大学昌平附属学校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电话的形式)。

采购人名称:北京师范大学昌平附属学校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高教园北三街5

采购项目联系人:齐老师

采购项目联系方式:15201125916

 

北京师范大学昌平附属学校

2019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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