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昌平附属学校2016年教师招聘启事
日期:2016-02-26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37 打印本文

北京师范大学昌平附属学校是北京师范大学和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合作举办的普通公立十二年一贯学校。学校位于昌平沙河高教园区,周围高校云集。学校占地面积约154亩,含小学、初中、高中三个学段,设计办学规模为小学36个教学班、初中30个教学班、高中36个教学班。学校于2014年9月正式开学。为不断提高学校办学质量,现面向全国招聘优秀应届毕业生和优秀在职教师。

一、  招聘岗位

1、非京籍应届毕业生:

语文

数学

地理

初中

0

1

1

小学

1

1

0

  

2、京籍应届毕业生、优秀在职教师:

语文

数学

英语

物理

化学

地理

科学

体育

初中

1

2

1

2

1

1

0

1人(女)

小学

6

3

1

0

0

0

1

0

二、岗位要求

(一)应聘学生要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团队协作精神;

2、京籍户口需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非京籍户口需具备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心态阳光,能坚持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4、所学专业对口。非英语专业英语达到国家四级及以上,英语专业要求专业八级;能熟练使用office软件和操作计算机进行多媒体教学;

5、2016年应届毕业生。同等条件下,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教学博士、硕士研究生优先;博士、硕士研究生,党员和学生干部优先;能身兼行政岗位和具有特长者优先; 所学专业与所聘岗位相同或相关。

6、2016年7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

7、2016年8月1日前到昌平区教委按期报到。

应聘者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及相关证件原件,就业三方协议或意向协议,应届毕业生提供盖有公章的本科、研究生成绩单(含综合排名)参加招聘会。

(二)在职教师应聘要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协作精神和引领教师团队能力;

2、具有北京市城镇户口;

3、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身体健康,心态阳光,能坚持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4、所学专业对口。能熟练使用office软件和操作计算机进行多媒体教学; 

应聘者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个人荣誉证书》以及相关必要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全身生活照1张,参加招聘会。

(三)说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应届毕业生成绩有挂科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待遇条件

1.享受公立学校事业编身份和职称评定;

2.教师收入、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障(含住房公积金)依据北京市相关工资标准。

四、招聘流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应聘人员机会均等、公平竞争、择优录取;招聘人员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者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一)招聘流程  

1、(1)现场接收简历

时间:2016年3月25日  9:40—12:30

地点:北京师范大学主楼四季厅

(2)筛选简历

时间:2016年3月25日  13:00—15:00

2.试讲、笔试。

(1)2016年3月26日9:00-20:00  试讲和面试。

(2)2016年3月27日 笔试、面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通过初步审核后,由北京师范大学组织专家在北京师范大学对通过简历筛选的应聘者进行考核,其中包括试讲(含答辩)、笔试。

3.面谈及签约。

各校根据考核结果与专家推荐人选进行面谈,与达成一致的应聘者签定就业三方协议或意向协议。 

若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毕业、未能取得学位证,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则就业协议书自动终止,甲方(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

(二)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时间:2016年3月25日  9:40—12:30

地点:北京师范大学主楼四季厅

(三)招聘宣讲

时间:2016年3月25日  9:00—9:40

地点:北京师范大学就业指导中心活动厅

内容:由北京师范大学基础教育对外合作办学部和就业指导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基本情况,附校校长或教师代表做招聘宣讲

五、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8072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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